兵团政务网 无障碍浏览

第四师66团铁路大桥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16年06月16日10时49分 信息来源:交通局 编辑:交通局办公室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交通局办公室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四师66团铁路大桥工程已由兵团交通局以兵交发【2016】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第四师66团。 
  招标范围:第四师66团铁路大桥工程,总长1.4208公里。

标段划分:施工分为2个标段,监理分为2个标段:

施工第一合同段:新建第四师66团铁路大桥K0+300.5K0+910.5段、K1+450.5~K1+721.3段,全长880.8米。

施工第二合同段:新建第四师66团铁路大桥K0+910.5K1+450.5段,全长540米。  

监理第一合同段:新建第四师66团铁路大桥K0+300.5K0+910.5段、K1+450.5~K1+721.3段的施工监理

监理第二合同段:新建第四师66团铁路大桥K0+910.5K1+450.5段的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近3年内在新疆公路建设中无不良从业行为,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按《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兵交发﹝2012﹞28号)的规定完成备案,在兵团交通局网站上完成注册,并将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须提供2015年度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信用等级评价。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段: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甲级以上(含甲级)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且近3年内无不良从业行为,具有良好业绩并按《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兵交发﹝2012﹞28号)的规定完成备案,在兵团交通局网站上完成注册,并将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须提供2015年度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信用等级评价。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提供第四师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16日至2016620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 13:00 时,下午16:30时至 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使用旧版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企业,需提供旧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已换发新版企业资质证书(需具备二维码)的投标企业,可以提供资质证书公证件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施工标段)、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备案证明、2015年度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信用等级评价证明、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在相关标段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5、现场踏勘和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通知为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通知为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开标厅(公园街四巷十三号四师军垦花苑(高层)小区2#楼3楼(双子楼西侧)。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兵团交通网站》、《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第四师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新疆伊宁市

联系人:周刚                          

电话:0999-8182327

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施工第一合同和监理标段段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利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245号

联系人:苗勇          

电话/传真:0991-8880546 13199918058

施工第二合同段:

招标代理机构:伊犁双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伊宁市公园街四巷十三号(双子楼西侧)3

联系人:姜国华          

电话(传真): 0999-8194384

附件:监理标段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doc

           施工标段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doc



二〇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