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二师S111线阜康市北外环主干道——222团梧桐沟公路项目已由兵团交通局以兵交发[2016]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站,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第一合同段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2.2招标范围:本次监理招标的工程为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等施工全过程监理;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监理第一合同段招标范围如下:
公路项目名称 | 等级 | 合同段 | 起止桩号 | 长度 (km) |
第十二师S111线阜康市北外环主干道——222团梧桐沟公路项目 | 一级公路 | 第一合同段 | K0+000~K18+100 | 18.1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监理第一合同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且近三年内在新疆公路工程建设中无不良从业行为,具有良好业绩,并按《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兵交发[2012]28号文)的规定完成备案,在兵团交通局网站上完成注册,并将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
3.2本次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22日每日上午10:30至13:00,下午16:30至19:00(北京时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外省建筑企业进疆备案册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省级及以上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证明(网页下载信息版且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40号机械行办三楼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4.2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必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4.3监理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兵团交通网》、《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站
联 系 人:庞兴忠
电 话:18999258392
招标代理单位: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40号机械行办三楼
联 系 人:周锐、唐晓宇
电 话:0991-2310069、15292868290 传真:0991-2310069
2016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