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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在建项目专项督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16年07月04日04时58分 信息来源:交通局 编辑:交通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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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交通局办公室


                

兵团交通局关于印发《2016年在建项目

专项督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师交通局,各师公路建设管理处(办):

现将兵团交通局《2016年在建项目专项督查情况通报》印发给你们,请各从业单位针对通报中的问题及时总结,落实整改,确保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兵团交通局                 

2016年6月30日

2016年在建项目专项督查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督查相关要求,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提高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水平,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交安监发〔2014〕122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2016年兵团公路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及《兵团公路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2016年5月在建项目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于2016年5月16日-6月24日分三个督查组对兵团辖区在建公路项目组织“桥梁工程专项督查”、“公路质量专项督查”、“工地试验室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共4个质量安全专项督查。其中对第一师塔里木河特大桥、第四师可克达拉特大桥、第三师叶河前进大桥拆除重建工程、第一师G314—一团团部—新星宫社区-20连公路第一合同段中桥、第十三师G312-红星二场-五道沟公路中桥等5个项目进行了桥梁工程专项督查;对第十三师师部-陶家宫-红星市(拟建)公路(一级)、第一师十一团(花桥镇)~S210~十六连公路(二级)、第一师一团G314~一团团部~新皇宫社区~20连公路(二级)、第四师G218-70团团部-S220线公路(二级)、第四师64团兵团级工业园区B区至64团公路(二级)、第八师148团(新湖界)-149团-150团公路(二级)、第十三师G312-红星二场-五道沟公路(二级)、第三师S309~50团夏河营公路(三级)、第十三师红星四场园艺场-八木墩水库公路(三级)等9个项目进行了公路质量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对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特大桥、第二师库尔勒市-铁门关市大道(一级)、第四师G30线-64团-S213线公路(一级)、第十三师师部-陶家宫-红星市(拟建)公路(一级)、第九师师部—克塔高速—吉也克乡公路(二级)等5个项目11个工地试验室进行了工地试验室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桥梁专项督查

(一)总体情况

从督查总体情况来看,各项目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控制较为重视,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了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各项目工程质量总体可控。但督查中也发现以下问题需整改落实:

第四师可克达拉特大桥项目已经近三个月的施工准备,除驻地、工地试验室已建好,拌合站、预制场、钢筋加工场等还在建设中。

(二)合同履约情况

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履约率偏低、变更较大如:第四师可克达拉特大桥项目施工单位(二标)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只派驻一名总工到场;监理单位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合同承诺持部监理资格证书5人,实际进场1人,变更4人。

(三)施工工艺情况

1.第一师塔里木河特大桥:预埋钢筋错位、预埋锚固网结钢筋数量严重不足、钢筋接头焊接不规范、钢筋网片搭接长度不够现象;梁板顶面未凿毛清洁、保护层厚度不够、钢筋绑扎不到位、箱梁翼板跑模、预制箱梁翼部养生不到位现象。

2.第一师G314-一团团部—新星宫社区-20连公路第一合同段中桥:桥梁与伸缩缝连接未按设计要求预埋钢筋、已施工完毕的铺装层板和翼墙出现大面积龟裂现象。

3.第三师叶河前进大桥拆除重建工程:梁体存在纵向裂缝、连接处未预埋钢筋、梁边与湿接缝相连处混凝土存在蜂窝、松散混凝土未清除现象。

4.第十三师G312-红星二场-五道沟公路中桥:专项施工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动性不强,如中桥墩柱坡道坡度较陡,高填方路段未进行有效围挡,警示标志设置不完善。

(四)安全生产情况

1.第一师塔里木河特大桥,桥面铺装钢筋和防撞护栏钢筋配电箱不合格,有木板门和钢盒相结合,门不牢固,用铁丝绑扎,没有防进水和防潮措施。移动式配电箱的底面与桥地面垂直距离小于0.6m,未采取防雨、加锁措施。配电箱多机使用,未按一机一闸一漏电一保护设置,未采用三级保护措施,漏电保护器与用电设备不相匹配。局部电缆没有外层保护绝缘皮,电缆分项线老化,仍在钢筋和混凝土上拉扯,存在安全隐患。

2.第一师G314-一团团部—新星宫社区-20连公路第一合同段,临时用电分电箱无门盖,电缆线布设混乱,不符合用电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3.第三师叶河前进大桥拆除重建工程项目,配电箱总开关无漏电保护器,配电箱无后盖板,移动式配电箱的底面与桥地面垂直距离小于0.6m,未采取防雨、加锁措施。上下爬梯设定位置不正确,无爬梯防护栏杆。

二、公路质量专项督查

(一)总体情况

从督查总体情况来看,各项目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控制较为重视,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了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各项目工程质量总体可控。但还存在以下质量问题,需进一步整改落实:

1.大部分标段未能严格落实《兵团公路施工工程标准化指南》施工,施工工艺规范化和施工质量精细化水平不高。

2.建设管理处(办)存在管理经验和技术力量不足,如十三师建设管理处2016年建设项目等级和里程超出往年规模;凸显业主管理力量严重不足,致使现场质量控制不到位,施工标准化未有效开展,如第十三师师部-陶家宫-红星市(拟建)公路一标标准化建设不到位。

(二)工程项目实体质量抽查

本次督查共抽检了沥青路面压实度24处,合格率100%;沥青路面厚度24处,合格率100%;水稳层基层厚度、整体性抽查15个,合格率100%;路面底基层压实度2处,合格率100%;路基压实度1处,合格率100%;桥涵混凝土强度48个测区,合格率100%,实体质量稳定受控。

(三)合同履约情况

1.第一师十一团(花桥镇)-S210-十六连公路施工单位山东通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路基工程师,路面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安全工程师主要人员长期不在岗。资料中出现多人长期被代签现象。监理单位新疆国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年龄超龄,已不具备从业资格。

2.第十三师部-陶家宫-红星市(拟建)公路一、二标监理单位新疆昆仑监理公司,总监、桥梁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3个重要人员全部更换。

3.第十三师红星四场园艺场-八木墩水库公路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均已更换,管理措施不到位,现场的试验设备、试验人员不符合相关规定。

(四)施工工艺情况

1.第一师十一团(花桥镇)-S210-十六连公路第一合同段,水稳级配砾石筛分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且存在变更降低质量标准的现象。

2.第三S309-50团夏河营公路, K11+811.4(1-10m)小桥存在4榀梁板吊装方向错误;背墙高程控制不到位,背墙与梁板锚固钢筋有割断现象;梁底板不平整,有错台。与土方接触面防腐沥青不合格,厚度不到1mm。

3.第八师148团(新湖界)-149团-150团公路一标、二标路肩、边坡上超粒径填料较多;三、四标部分路段行车道下封层出现脱落现象;四标K48+286.1小桥板底不平整,施工控制不精细。天然砂砾、水泥等原材抽检频率不足。

4.第十三师红星四场园艺场-八木墩水库公路水稳拌和站设备老化,水稳料场未分级且有超粒径现象,现场钻芯取样芯样有超粒径现象。已铺筑的水稳基层未有效进行养生,局部出现裂缝。

5.第四师G218-70团团部-S220线公路现场抽检路基压实度时,灌砂筒内砂量前后不一致,现场试验检测人员水平有待提高。

6.第四师64团兵团级工业园区B区至64团公路桥涵构造物施工水平有待提高,混凝土有蜂窝麻面及刷浆修补现象。

三、工地试验室专项督查

从督查总体情况来看,各项目能够按照《兵团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兵交发〔2010〕59 号)相关规定,建立工地试验室。本次督查现场对新建项目工地试验室人员情况、试验检测设备、管理情况、水平测试、申报材料等方面进行了考评,通过专家组对工地试验室评审报告来看,多数申报单位满足要求,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进一步整改落实:

1.工地试验室驻地标识未设置。

2.标准、规范文件档案管理欠规范。

3.工地试验室试验计划不清楚。

四、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59号)文件要求,本次督查各建设项目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积极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不断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各项安全专项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效果比较明显。但还存在以下安全问题,需进一步整改落实:

1.第一师十一团(花桥镇)-S210-十六连公路第二合同段、第三合同段,构造物安全围挡没有封闭,防护措施不到位,缺少警示牌、警示语。存在配电箱“一闸多机”现象。施工机械施工中缺少安全警示标志。

2.第三S309-50团夏河营公路,灭火器不合格,没有压力。施工机械没有安全标识。

3.第四师G218-70团团部-S220线公路施工未封闭路段,安全警示标志不足,如各岔路口未见警示标志。

五、建议和要求

1.进一步提升项目业主对工程质量、安全的责任意识,落实管理人员到位、完善岗位责任、做好“四个关键”人的到位把控,并落实到位、到岗。

2.明确监理单位对业主负责的定位,严把原材料入场关、施工工艺关、试验检测比对关,做业主质量、安全现场管理称职的助手。

3.新疆阿拉尔新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第一师一团G314-一团团部-新皇宫社区-20连公路第二合同段,质量安全管理有效,施工工艺及工程实体质量控制较好,安全管理措施得力,进行通报表扬。

4.新疆国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第一师十一团(花桥镇)-S210-十六连公路,监理人员张涛、赵敢福予以清场更换,因年龄问题终止其职业资格。

5.针对半刚性路面基层水稳级配不合格的现象,要求各师局严格执行《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 20-2015),自2015年8月1日以后开工的项目,均采用筛分级配施工,杜绝采用天然级配,对此质监站将在下半年督查中加大基层原材及级配的检查频率。

6.对透层油采用乳化沥青施工的企业,在入场施工前应具备:①智能化可控制乳化沥青生产设备;②所生产的乳化沥青必须经试验单位检测合格才能使用;③智能化可控同步洒铺设备,满足规范要求的均匀洒铺量和渗入深度,为此质监站决定下半年开展一次全兵团公路透层油专项督查。

望各参建单位,根据专项督查发现的不合格质量现象,认真对照并做好自检整改工作。为更好地提升兵团公路施工质量、安全夯实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