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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2016年第二批、第三批农牧团场城镇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16年07月18日04时38分 信息来源:交通局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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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2016年第二批、第三批农牧团场城镇道路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已由师发改(交通)发【2016】12号、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41团、42团、45团、48团、49团。

2.2计划工期:计划2016年8月15日开工,2016年10月31日完工。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划分五个合同段,工程监理共划分三个合同段。

2.4.1工程施工:

第一合同段:第三师2016年第二批农牧团场城镇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一合同段41团滨河北路、支二十二路、胜利路,公路全长4.16836km,全线为新建城镇主干路、城镇次干路。

第二合同段:第三师2016年第二批农牧团场城镇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二合同段45团南环路、前进北路、中环路、商业路、北郊东路、阳光路,公路全长3.35344km,全线为新建城镇主干路、城镇次干路、城镇支路。

第三合同段:第三师2016年第三批农牧团场城镇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三合同段42团经二路、经三路、经四路、经五路、经七路、经八路、纬三路、纬四路、阳光路,公路全长4.40286km,全线为改建、新建城镇次干路、城镇支路。

第四合同段:第三师2016年第三批农牧团场城镇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四合同段48团光明路、和平路、黄河路、滨水北路、滨水南路,公路全长4.823km,全线为改建、新建城镇城镇次干路,城镇支路。

第五合同段:第三师2016年第三批农牧团场城镇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四合同段49团振兴路、市场路、富国路、滨河路、创业路、长兴路,公路全长4.27207km,全线为改建、新建城镇支路。

2.4.2工程监理:

第一合同段:第三师2016年第二批、第三批农牧团场城镇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一合同段(41团、42团):(1)41团滨河北路、支二十二路、胜利路,公路全长4.16836km,全线为新建城镇主干路、城镇次干路,其中滨河北路及胜利路绿化带2m宽,人行道2m宽。(2)42团经二路、经三路、经四路、经五路、经七路、经八路、纬三路、纬四路、阳光路,公路全长4.40286km,经四路、经五路为改建、其余均为新建城镇次干路、城镇支路。

第二合同段:第三师2016年第二批、第三批农牧团场城镇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二合同段(45团、48团):(1)45团南环路、前进北路、中环路、商业路、北郊东路、阳光路,公路全长3.35344km,全线为新建城镇主干路、城镇次干路、城镇支路,其中前进北路绿化带2m宽,人行道2m宽。(2)48团光明路、和平路、黄河路、滨水北路、滨水南路,公路全长4.821km,全线为改建、新建城镇城镇次干路,城镇支路。

第三合同段:第三师2016年第三批农牧团场城镇道路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第三合同段49团振兴路、市场路、富国路、滨河路、创业路、长兴路,公路全长4.27207km,振兴路、市场路、滨河路为改建、其余均为新建城镇支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含有桥梁的工程项目要求有相应的资质和类似桥梁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近3年内在新疆及兵团公路建设中无不良从业行为,具有良好业绩。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按兵交发【2012】28号文《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备案,在兵团交通局网站上完成注册,并将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包括新取得资质的企业)应提供上一年度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7月18日至2016年07月2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时至14时,下午16时至20时(北京时间,下同),工程监理投标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监理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备案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工程施工投标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备案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均加盖本单位公章)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监理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1000元/套,施工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3000元/套,售后不退。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投标预备会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兵团交通网站、兵团政务网、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第三师政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

地 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440号

联系 人:李传信

联系电话:0998-253429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事地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新德酒店

联系人:殷秀华

电话:0991-6170328 18099189701

9.监督电话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监察局:0998-2521466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招标办:0998-2521679

10.公告日期:2016年07月18日

附件:三师农牧团场招标公告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