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乌昌快速路—五一农场公路建设项目已由兵团交通局以兵交发【2016】1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第十二师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二合同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东接第十二师五一农场安屯西路,西接昌吉市健康东路与东外环路路口。
招标范围:第十二师乌昌快速路—五一农场公路第二合同段总长3.3536km,包含一座大桥与桥梁引道。大桥长度347.08m,宽27.5m,引道长3.007 km ,路基宽26 m。大桥按公路标准建设,引道按市政次干道标准建设。项目东接第十二师五一农场安屯西路,西接昌吉市健康东路与东外环路路口,(第二合同段)范围内的全部监理服务(具体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乙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近3年内在新疆公路建设中无不良从业行为,具有良好业绩,并按兵交发【2012】28号文《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备案,在兵团交通局网站上完成注册,并将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
3.2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1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 13:00 时,下午16:30时至 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备案证明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23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负1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兵团交通网站》、《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第十二师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 号
联系人:庞兴忠
电 话:0991-3771385
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259号二层
联系人:王梦馨
电话: 0991-6170328 传真:0991-617247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站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