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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交通局更名兵团交通运输局—承接新疆自治区新增行政授权136项

发布时间:18年02月23日10时45分 信息来源:交通局 编辑:交通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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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勇

2月中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关于《兵团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正式实施,标志着兵团交通局正式更名为兵团交通运输局。

兵团交通运输局的设立是根据党中央关于兵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关于兵团改革和兵团机关职能转变实施意见的要求,主要特点是健全和转变交通运输“政”的职能,其中,承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政府的交通运输职能授权四大类136项。同时,新增了铁路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及利用外资工作等职能。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兵团承担着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职责,实行党政军企合一体制,是在自己所辖垦区内,依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的特殊社会组织,中央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重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