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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式启用兵团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年04月03日03时58分 信息来源:兵团交通运输局 编辑:交通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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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师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兵团交通运输局按照规定组织建设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http://220.171.4.5:9091/web),于2019年底搭建完成,经过初期运行测试,基本具备正式运行条件。为进一步加强兵团辖区驾培市场监管,强化科技手段运用,实现驾培行业“监管与运营分离”,全面推行驾培改革,决定从2020年5月1日起,在全兵团范围内正式启用“监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管范围

(一)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各师市交通运输局应将辖区驾培机构、教学区域、教练车、教练员、考核员、安全员、计时终端、学员、学时完成情况纳入监管平台管理

1.各师市交通运输局要对本辖区驾培机构的计时培训系统平台和终端的安装情况进行清查,督促驾培机构按要求选用、安装通过接入技术测试的计时培训系统平台,所有的教练车、驾驶模拟器和理论教室应安装通过了符合性检测的计时终端设备,落实专职计时平台操作人员。驾培机构不得使用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老旧计时终端设备,应将计时培训系统平台和终端的安装情况及时上报各师市交通运输局,按要求组织学员使用计时培训系统进行培训。

2.各师市交通运输局要对照兵团运政信息系统,在2020年4月15日前将已取得许可且符合条件驾培机构的相关基础信息预录入监管平台,确保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未经许可、未达标或其他不符合条件的驾培机构不得预录入。在驾培机构的资质审核预录入完成后,要督促驾培机构通过计时培训系统平台录入教练车、教练员、教练场等基础数据并上传至监管平台进行审核备案,对不达标或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基础数据审核不通过,由驾培机构修改后再提交备案审核。驾培机构的基础信息录入要在2020年4月25日前全面完成。

3.各师市交通运输局要依据各自职责,督促本辖区驾培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并符合《驾培监管服务平台数据录入质量要求及审核标准》的基本要求。师市交通运输局在2020年4月28日前完成基础数据审核工作。

4.2020年5月1日起,驾培机构全面运用计时培训系统开展计时培训管理,并实时向兵团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上传新学员报名信息和学时信息,建立学员档案,将计时培训情况正式纳入监管。

(二)驾培机构的新增、注销

新增驾培机构,由师市交通运输局对其相关资质、选用的计时培训系统进行审查后,及时新增基础信息上传至监管平台备案。注销驾培机构,由师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相关法律文件,在兵团运政信息系统和监管平台上同时操作注销。

(三)教练车的新增、更新、注销、报废

驾培机构申请新增(更新)教练车的,由师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在确认车辆已安装计时终端设备后,依据相关规定办理车辆的《道路运输证》。驾培机构将教练车基本资料及车载计时终端绑定信息上传至监管平台。注销、报废的教练车数据由师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相关法律文件,及时在监管平台上进行解除车辆备案的操作。

(四)电子章的申请

用于监管平台学时审核的电子章应于2020年4月25日前完成配备。各师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收集电子章的申请名单,统一上报监管平台技术支持单位制作。

二、严格学时管理

(一)严格落实驾培机构计时培训的主体责任

驾培机构是计时培训实施主体单位,应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学时和内容进行培训,充分运用计时培训系统平台对培训学时进行严格管理,对培训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进行监督,严禁篡改数据和上传假数据。要督促学员在学习过程中运用计时终端采集其培训数据,实行上下车签到、签退制度,照片应清晰完整,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必要时增加签到、签退时采用活体检测人脸识别技术,确保学员信息真实有效。督促教练员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开展教学工作,并按照计时终端操作流程规范使用计时终端设备。驾培机构应对学员培训学时严格把关,培训部分阶段学时通过计时平台加盖电子章,向监管平台送审。驾培机构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抽查学员培训情况和教练员执教情况,对发现的教练员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计时培训的进行处理和纠正。计时培训系统管理员应当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每日核查监管平台反馈的学员培训数据审核情况,对无效学时应当查找无效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驾培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内部制度,建立使用计时培训系统的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以及结业考核制度,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加强对驾驶培训的全过程管理。

(二)严格落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计时培训的监管责任

各师市交通运输要依据各自职责,对驾培机构的培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对培训过程动态监管,督促落实培训内容和学时,确保培训信息真实有效。要严格学时审核,利用监管平台的自动审核结果,对照《学时审核流程及规则》,对已完成阶段学时的学员《培训记录》审核通过后加盖电子章。对驾培机构的不规范培训活动予以纠正和督促整改,如发现学时造假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强化运营商监管

各师市交通运输局要督促计时培训系统运营商提供合格的平台、终端和系统服务,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启计时平台相关功能,不得篡改或删除学员学时信息,不得设置技术壁垒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故阻碍驾培机构自主转换计时平台等。运营商要及时更新升级平台功能,并为驾培机构提供相关的操作升级培训。做好计时平台及计时终端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服务工作,安排专职技术人员及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故障等问题,确保驾培机构开展正常的驾驶培训活动。

四、严肃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

各师市交通运输局发现本辖区驾培机构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计时培训系统平台及计时终端设备、减少培训内容和学时、伪造或篡改计时培训系统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可依法采取暂停该驾培机构业务办理、暂停教练车更新及新增、信用评价考核降级等措施,严肃查处,直至吊销经营许可。对驾培机构计时培训系统服务商、驾培机构人员等篡改和伪造培训数据,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是发生道路运输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要倒查驾驶员培训及结业考核等环节,发现驾培机构存在伪造培训学时、降低培训标准、结业考核把关不严等问题的,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局运输管理处运用监管平台不定时抽查各师市计时系统运行情况,对把关不严的师市交通运输局给予通报批评。

请各师市交通运输局尽快与技术支持单位取得联系,获取师市监管账户,了解基础数据录入要求及内容,督促辖区驾培机构的计时系统平台按时接入“监管平台”。

各师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驾培业务、驾培机构负责计时系统、计时系统服务商等的工作人员请加入“兵团驾培监管服务”群(QQ群号:1032406784),方便业务交流。

技术支持单位联系人:李云桉,电话:15624992834;

王治璇,电话:0991-2358689。


附件:1. 兵交运函〔2020〕2号 - 附件1:兵团辖区驾培机构名单

          2. 兵交运函〔2020〕2号 - 附件2:兵团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使用手册

          3. 兵交运函〔2020〕2号 - 附件3:兵团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帐号申请表




                                                                      兵团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