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务网 无障碍浏览

[转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

发布时间:22年02月22日12时32分 信息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编辑:王倩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