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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2年07月27日05时38分 信息来源: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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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局政策法规研究处

一年来,兵团交通运输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兵团、交通运输部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兵团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推进法治兵团建设的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加强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履行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群众满意度、政府公信力、营商环境不断提升。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兵团党委、兵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情况。

贯彻落实情况。制定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兵团交通运输系统“八五”普法责任清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2022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兵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2022年实施方案及重点任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兵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兵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兵团交通运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逐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1.2021年按照兵团党委“政务服务能力提升集中攻坚”工作安排,完成了本级38项依申请事项梳理、证照印章梳理、信息资源等梳理、编制工作,进驻兵团政务服务大厅并在兵团政务服务网公布。基本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目标。

2.在兵团政务服务平台编制并公布局本级政务服务事项38项,2021年7月在局官网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

3.一是保障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专人负责兵团公路建设市场招投标监管,所有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必须进入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加大对各师市招投标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调整和充实了兵团公路工程评标专家库;督促各师市交通运输局和项目法人将招标全流程文件资料报兵局留存备案。二是推广兵团交通运输12328电话系统服务,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2021年受理业务15528件,其中投诉举报3205件。

4.每年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公路建设市场等检查,均按照程序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合法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5.完善了“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目录216项,在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完成“两库一单”录入,为各师市执法人员分配账号。2021年对9家公路设计企业、31家施工企业、15家监理企业及92名监理工程师进行信用评价。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情况。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兵团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和流程,全面细化并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2021年,聘请新疆国通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完成合同审查修改8份;参与执法案卷评查1次;业务咨询解答5件等。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情况。

1.我局设置政策法规研究处作为法制审核机构,核定编制6人,目前在编4人,暂无人取得法律从业资格证。

2.2021年4月正式印发《兵团交通运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共进行合法性审核文件8件,并使用“兵交规”字号正式印发,统一登记、统一编号;二是正式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备案”的要求向兵团司法局报送备案;三是开展两年一次的区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对截至2022年1月31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无废止和失效文件。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1.按照《关于兵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编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组建了13个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核定各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编制407名。

2.兵团交通运输系统共承接自治区两批共148项行政授权,另有1项固有职权以及1项授予团场的乡镇级权力,共150项行政权力。期间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许可改备案2项,取消1项,事项名称变动4项。

3.2021年组织本局12人参加法律知识网络培训并参加局组织的知识测试,均通过。2021年全年组织全体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培训2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交通运输部执法检查网上考试,在系统执法工作推进会上组织了1次考试。

4.按照本级执法工作情况,已在兵团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填报执法主体、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内设监督机构基础要素。

5.一是制定印发了《兵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兵团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兵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三项制度。在原有建章立制的基础上,有了更细致的指导方向。二是邀请法律顾问、富有经验的执法人员开展案卷评查。开展案卷评查培训,向各参训人员讲授法律文书制作应注意的细节及规范要求,为执法人员办理执法案件起到了指导作用。

(六)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情况。

1.兵团智慧复议工作平台维护复议机关、复议人员数据。

2.我局近2年无行政诉讼案件。

(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和培训工作情况。

1.已制定行政办公会议定期学法制度,2021年开展了2次学习,“三八妇女节”开展法治专题讲座1次。

2.制定了依法行政培训计划,2021年对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了2次考查测试。

3.制定印发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普法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兵交发〔2022〕71号),已转发各师市级局内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实施。

(八)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兵团党委、兵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情况。

2021年8月组织局机关2名业务骨干参加兵团党委全面依法治兵团委员会办公室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专题培训班》。2021年分3批次共12人参加了交通运输部举办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线下培训班,组织系统150余人参加了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培训平台开展的法治专题网上培训课程。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深入紧密。系统性法治学习开展较少、针对性不足,没有结合交通运输行业迫切需要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专题学习研究。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投资审批等具体工作中,不能高质量开展相关法治审核工作。

(二)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普法活动开展力度不足,没有根据时代变化,普法活动开展没有新举措、新亮点。

(三)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管制度体系尚不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监管平台应用不足,受限于经费和人员的缺乏,信息化手段使用较少。

(四)执法队伍建设还需加强。行政执法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队伍存在人才断层、专业人才缺乏的现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四基四化”建设还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完善公职律师使用管理机制。借助专业力量,在政策文件制定、合同签订、案卷评查、法治培训宣传等工作中,加强法治理论与业务的融合,推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普法宣传。按照《兵团交通运输系统“八五”普法责任清单》,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国家基本法律、行业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普法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交通运输行业文化融合发展。

(四)提升信用监管效能。研究制定兵团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信用承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制度性文件,加强和规范行业信用管理。

(五)深化监管平台应用。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建设,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健全交通运输服务和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完善监管事项清单编制,加强监管数据归集、治理和应用。

(六)加快信息化建设进度。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兵团治超联网系统建设,推动信用平台与兵团行政审批平台的对接,实现数据整合共享。

(七)推动兵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制定印发《兵团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兵团交通运输执法事项目录》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建立健全综合执法机构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益服务中心间的沟通协调、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完善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下半年对全系统执法人员进行至少2次集中培训;加强“四基四化”建设,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工作。

 

 


 

                                                         兵团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