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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辖区物流保通保畅形势整体平稳 已发放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4212张

发布时间:22年08月18日02时51分 信息来源:团炬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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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琼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兵团交通运输局迅速启动应急工作预案,采取一系列统筹疫情防控和运输保通保畅的有力举措,确保辖区运输秩序总体有序畅通。目前,兵团辖区物流保通保畅形势整体平稳,各师市储备运力充足,垦区干线通行顺畅,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畅。

据了解,通行证由运输各类疫情防控物资和重点物资的车辆在从事运输时使用。通行证适用范围是各类疫情防控物资、能源物资、生活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物资、邮政快递和整车及零部件、石油化工、冶金建材等重要物资运输。

为保障疫情防控物资、能源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等重要物资的运输,兵团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指导,推动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即接即办、应发尽发、全国互认。对持有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的车辆,优先保障,优先放行。

记者获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使用全国统一标准制式,分为纸质《通行证》和电子《通行证》,均具有同等效力,全国互认。纸质《通行证》为线下办理,由申请办证单位向发改、工信、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住建等行业管理部门申请,行业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到交通运输部门办理;电子《通行证》为线上办理,由申请办证单位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阳光政务平台(http://220.171.4.5:3377)完成注册,登录系统后如实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及《申请书》,选取运输的重点物资类别等信息,由交通运输部门进行研判后,属于运输保通保障范围内的,予以审核通过,网上办证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通行证》。

需要注意的是,《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必须人证车相符,如线路发生变化或证件过期,申请办证单位可重新申请新证。车辆在运输途中,驾驶员应主动亮证,配合检验。

记者从兵团交通运输局获悉,兵团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设立了24小时值班电话,及时审核企业申报信息,保障通行证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8月1日至16日,各师市累计发放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421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