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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解读

发布时间:22年12月27日12时00分 信息来源: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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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刚 张晨昱 赵志桐 朱庆雨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按照交通运输部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1〕1526号)有关要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制定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养护作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进一步便于养护作业单位更好地理解《实施细则》有关内容,不断提高兵团公路养护市场化、专业化水平,现将有关事宜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推动建设规范统一的公路养护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2021年9月1日,交通运输部颁布了《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部要求,培育发展公路养护市场,加大兵团养护市场开发力度,不断完善养护市场结构和功能,进一步提升养护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能力,我局起草《实施细则》,先后邀请兵团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各师市养护部门和师市养护企业进行座谈讨论,并通过“兵团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于2021年12月17日至2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对《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完善。经局研究同意后,于2022年2月11日印发实施。《实施细则》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大兵团养护市场专业化和开放力度,鼓励和引导专业化养护作业单位参与养护市场竞争,推动形成一个统一开放有竞争力有活力的公路养护市场。

二、制定主要依据

在起草《实施细则》过程中,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框架结构参照部《办法》有关章节和条款布局,共六章三十八条,包括总则、资质分类与条件、资质申请与许可、延续与变更、监督管理、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共5条。主要明确了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划分以及基本原则要求。

第二章为资质分类与条件,共5条。按照技术人员、技术设备、净资产、业绩等4个方面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的资质条件进行了细化说明,重点对人员专业类别、技术设备配置及养护业绩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

第三章为资质申请与许可,共9条。主要规定了许可审批的程序、申请材料、公开制度、许可时限、审批方式、资质有效期等相关要求。

第四章为延续与变更,共5条。基本按照《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的内容对延续、变更、合并、分立、更换、补办的办事情形进行了明确。

第五章为监督管理,共6条。主要规定了监督检查的方式、资质注销等相关要求,并对违法情况的处理和信用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第六章为附则,共2条。主要规定了资质证书印制、实施日期等事项。

四、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2年2月11日,施行日期是2022年2月11日,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负责解释。《实施细则》将根据上位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贯彻实施情况适时予以调整和修订。

相关链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