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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兵团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一)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4年03月15日04时19分 信息来源: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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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政策法规研究处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兵团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一)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到位,新发展理念树立得不牢。一些师市和部门对‘当好生态卫士’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比着铺摊子、上项目,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能生动力不强。

二、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整改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当好生态卫士”,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兵团各级党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任务,推动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兵团。

四、整改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我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会议学习的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高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切实“当好生态卫士”。

(二)将生态环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兵团交通运输局党组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其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2022年,组织召开了1次党组会、1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专题会、1次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专题推进会。2023年,组织召开3次党组会学习习近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讲话精神,分别召开2次党组会、1次局长行政办公会审议生态环保工作,召开2次专题会审议《兵团交通运输物流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三)压紧压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2023年我局党政主要领导签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书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持续开展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落实处室及师市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指导各师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安排部署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针对第六师五家渠市和第八师石河子市大气污染治理未达到整改目标的问题,我局督促第六师、第八师交通运输局落实整改目标,并对整改进度进行调度,确保整改任务达到序时进度。积极配合兵团林业和草原局完成第二师铁门关市第三十五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

(五)兵地联合共建协同治理体系。我局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合成立“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道路扬尘治理专项小组和“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货运车辆新能源化专项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和协调机制,严格落实区域环境同防同治、联防联控要求。

五、完成情况

经我局自行验收,并经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兵团交通运输局兵团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一)已落实整改措施并达到目标要求。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3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0991-2358621,邮箱:btjtysj@163.com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0991-2899335。

 

 

 

                                                        兵团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