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团党委部署,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兵团党委第五巡视组对兵团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乡村振兴专项巡视。12月2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兵团交通运输局党组始终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兵团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全力以赴、不折不扣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及时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乡村振兴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以“负全责、负首责”的强烈担当,时刻将巡视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顶层设计、高位推动,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亲自主持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的3个方面8项整改任务量化为35个具体问题和87条具体整改措施。建立并严格落实“三个一”整改工作机制(即:责任处室每周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具体整改任务进度,每半月召开一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局党组每月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实体化运行巡视整改工作专班,对整改任务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督办。自巡视反馈以来,共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会议13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12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巡视整改工作7次,先后6次向兵团党委农办书面报告巡视整改进展情况。4月下旬,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将学习领会的“认识”凝聚成主动整改的“共识”,并及时将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报告兵团党委,得到了兵团党委主要领导的批示。
二、整改落实情况
兵团交通运输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反馈问题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着眼以巡促治,坚持举一反三、边改边建,既注重具体显性问题的限时整改,更注重系统性深层次问题的标本兼治;既重视巡视反馈问题本身的有效解决,更重视巡视整改成果的持续巩固与深化,确保整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兵团党委巡视组反馈的 35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24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需长期推进3个、基本完成8个。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兵团党委工作要求不扎实”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意识淡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的政治自觉性不强,学习氛围不浓,“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打折扣,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及时不全面”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兵团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及本级会议规则》;
二是重新修订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共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29次)。
(2)针对“重要学习内容缺失,如没有学习中央、兵团党委‘一号文件’,也未学习乡村振兴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有的年份没有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论述精神。”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兵团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
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论述。
(3)针对“学习形式单一,以领读为主,班子成员未撰写有关乡村振兴方面的学习交流材料。”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目前已开展乡村振兴专题调研并形成报告;
二是开展乡村振兴专题学习,班子成员围绕结合自身岗位工作实际撰写了学习心得。
2.关于“组织领导缺乏力度”问题
(4)针对“2020年以来,连续4年没有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兵团党委‘一号文件’精神的工作方案,研究谋划意识缺失。”问题
一是印发《兵团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
二是局党组坚持每季度研究一次乡村振兴工作。
(5)针对“参谋助手作用不明显,围绕乡村振兴工作缺乏思考研究,对‘四好农村路’创建、农村公路养护、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交通+旅游’等重点难点问题未向兵团党委建言献策。”问题
围绕“四好农村路”创建、“交通+旅游”等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年度调研计划,正在起草综合性意见建议。
(6)针对“政策措施供给不足,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等配套措施缺失”问题
一是出台《兵团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
二是联合兵团财政局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7)针对“道路林营造和管护职责未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对道路林管护资金未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问题
一是督促各师市规范使用道路林管护资金,指导各师市交通运输部门做好道路林管护工作,并印发《关于对 2023 年度兵团公路养护管理年终督查情况的通报》;
二是与兵团林草局积极推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防护林建设管理的通知》(新兵党农领办发〔2024〕17 号),要求各师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当地林草部门做好管护资金分配和道路林管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8)针对“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学习研究不深入,对师市执行情况不了解不掌握,团、连职责不明确和师市财政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研究交通运输部修订印发《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二是出台兵团《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纳入师市财政预算。
(9)针对“贯彻落实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政策文件和《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实施细则滞后。”问题
一是印发《兵团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二是与新疆邮政管理局、新疆邮政区分公司召开兵团推进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视频会议,签订《关于共同推进兵团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框架合作协议》,与相关部门会签印发《加快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兵团农村运输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三是印发《2023年度兵团政府还贷二级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及时下发《2023、2024年度兵团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10)针对“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道路林管护、团场客运等工作中,协调联动意识不足,缺乏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问题
一是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四好农村路”兵团示范师市创建工作;
二是联合兵团财政局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村客运补贴资金 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三是召开2024-2025年兵团重点公路及农村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对接培训会议,制定印发《兵团交通运输局助力“百连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完成“百连示范工程”连队内部道路的摸排工作;
四是印发《关于提前下达兵团2024年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专门安排车购税补助资金支持美丽连队路项目建设;
五是与林草部门积极沟通,进一步明确县道及以上道路林管护责任。
3.关于“工作落实攻坚克难勇气不足”问题
(11)针对“战略发展意识缺失,没有研究制定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资金来源单一且投入不足。”问题
一是《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兵团农村交通高质量发展研究(2024-2035年)》课题已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二是印发《关于提前下达兵团2024年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
(12)针对“对农村公路养护投入问题缺乏研究,师市相应资金缺口情况不掌握”问题
一是深入基层对农村公路资金情况进行调研,系统性地评估养护的现状;
二是对2024年兵团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中绩效评价奖励资金实行考核排名并奖励。
(13)针对“进连入户项目推动不用力,进村入户道路规划、计划缺失,部分连队内部道路未硬化、路况差的问题始终存在”问题
一是召开2024-2025年兵团重点公路及农村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对接培训会议,研究梳理2024-2025年农村公路计划建设项目及新建师团农村公路项目库;
二是安排车购税补助资金专门支持美丽连队路项目建设;
三是制定印发《兵团交通运输局助力“百连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14)针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滞后,人员培训不足,工程养护里程占比低等。”问题
一是分别在第一、四师举办兵团桥梁养护工程师培训班;
二是对《兵团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办法》和《兵团普通公路养护提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完善;
三是提前下达“兵团2024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计划”,100%用于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四是印发《关于印发<兵团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暂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兵交规〔2023〕5号)文件;
五是依托“交通运输部课题-低碳环保成套技术在兵团公路养护中的应用与推广项目”、2024年兵团公路养护“新工艺”试验段项目做好“四新”技术交流。
(15)针对“对农村公路质量管理既没有开展培训、指导,也未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质量管理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开展对师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人员相关法规、质量监督流程和要点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二是开展开复工安全检查、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对师市执法支队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现场反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规范师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行为。
(16)针对“安防工程建设迟缓,投资计划下达滞后,项目执行率低,整体发展水平较低。”问题
一是建立2024-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滚动项目库,提前下达2024年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计划;
二是印发兵团交通运输中央投资项目“红黄牌”监测工作要点;
三是年底前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工作。
(17)针对“促进职工群众就业增收责任意识不强,以工代赈推广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印发《2024年度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项目和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清单》;
二是制定以工代赈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指导目录。
(18)针对“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中,缺乏对师市创建工作的监督指导,师市积极性不高。”问题
一是第五师双河市在2024年3月正式被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兵团现有示范县3个,创建比例达2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5%)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平(14.5%);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师市创建工作的监督指导,与有关部门建立沟通渠道,商定参与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选联合推荐相关事宜。
(19)针对“‘路长制’成效不明显,监督指导缺失。”问题
一是对兵团各师市农村公路“路长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师市加强“路长制”工作。
二是拟定完成相关考核指标,待党委农办开展征求考核指标工作(党委农办反馈待中央文件明确后再征求各部门意见)。
(20)针对“《关于推进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加快完善团场运输服务网络节点体系的通知》中有关措施和任务落实不到位农村物流体系建设不力。”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兵团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基础状况调研的函》,组织各师市对辖区团场客货运场站运营情况开展调研,全面摸清辖区团场客货运站场建设运营情况;
二是完善协同机制,定期与邮政管理部门进行座谈交流,联合新疆邮政管理局、新疆邮政区分公司召开兵团推进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视频会议,并签订了《关于共同推进兵团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框架合作协议》;
三是印发《加快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兵团农村运输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推进农村运输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支持农村物流基础设施、车辆更新等;
四是持续推进师团连三级物流节点建设,拓展团场客运站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等综合服务功能。推广兵团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师市典型经验,确定第一、六、七、十三师为2024年试点师市,进一步提高农村物流运输网络覆盖率。
(21)针对“行政授权承接用力不足,行政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办法缺失,部分涉农职权未履行,对师市承接行政职权缺乏业务指导”问题
一是调研各师市交通运输局内设科室与事业发展中心、执法支队权责情况,印发兵团交通运输系统承接行政职能情况评估报告;
二是制定依法行政(包括承接授权、行政执法)培训方案,先后3次组织兵团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共计参训335人次;
三是梳理完成师级职权事项清单,待印发;
四是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兵交发〔2024〕56号)。
(二)关于“管理涉农资金不严格”方面
4.关于“项目储备及资金分配质效不高”问题
(22)针对“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没有开展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资金等项目”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召开培训会议,对各师2024-2025年计划建设农村公路进行梳理研究。
二是形成2024-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滚动项目库,提前下达2024年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计划。
(23)针对“资金分配和投资计划安排滞后”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提前下达兵团2024年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
二是已建立2024-2025年农村公路滚动项目库,待财政部下达2025年兵团农村公路补助资金预算后,下达建设计划。
5.关于“项目资金监管缺位。”问题
(24)针对“农村公路建设车购税补助项目资金缺乏日常监督检查,没有开展内部审计监督,项目管理不尽责。”问题
一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2022年车购税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是对2020年以来农村公路建设车购税补助资金进行专项检查;
三是开展兵团公路建设市场督查,抽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并印发通报,督促师市加强车购税补助项目的管理;
四是组织各师市完成2023年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填报工作,对各师市2023年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并完成2024年一季度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报送工作。
(25)针对“配套资金到位率低。”问题
一是制订并下发了兵团《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兵团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应当列入兵团及师市财政预算;
二是积极争取车购税补助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今年已到位的农村公路资金较去年同比增长86%;
三是与财政部门积极沟通,解决由兵团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承担的项目配套资金,今年已争取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26)针对“部分农村公路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不高。”问题
一是制定交通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季度报表,于今年年初安排并下发2020年至2023年农村公路自查综合报告模板;
二是印发一季度直达资金执行情况通报,督促各师提高加快预算执行力度。
(27)针对“绩效管理意识缺失。”问题
一是联合兵团财政局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二是完成2022年各师市车购税资金绩效整改工作;
三是按季度通报各师市预算执行情况。
(三)关于“整治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彻底”方面
6.关于“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问题
(28)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缺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不具体。”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兵团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
二是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兵团党委关于落实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意见》(新兵党发〔2021〕17号),并制定印发兵团交通运输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9)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完善与执行敷衍并存,‘大额资金’没有限额规定。”问题
一是修订印发《兵团交通运输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规定》,严格抓好落实;
二是在《兵团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及本级会议规则》中明确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和限额。
(30)针对“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不严格,‘第一种形态’运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印发廉政风险点手册;
二是定期组织机关纪委学习纪检监察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工作台账,充分发挥机关纪委职能作用,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7.针对 “作风建设持续加力不足。”问题
(31)针对“在一些具体工作中对上级文件照抄照搬、一转了之、上下一般粗等形式主义做法。”问题
一是结合兵团实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与旅游融合发展有关工作举措的通知》(兵交函〔2024〕2号);
二是起草报送《兵团交通运输局关于党的二十大以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报告》,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
(32)针对“领导信箱回应职工群众关切不及时。”问题
一是明确专人负责,每周登陆网站后台查看网名留言,并及时回应解决网名需求,目前已全部回应办结;
二是严格执行网站管理制度,领导信箱所有留言均已做到在3个工作日内核实办理;
三是已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已办结的问题进行梳理。
8.关于“问题整改敷衍应付。”问题
(33)针对“整改政治责任感不强,主体责任缺失,缺乏落实工作机制”问题
对2022年1月兵团党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整改不到位的涉农问题更新整改措施,重新制定整改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专项整改台账,定期对账销号,与乡村振兴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同步推进,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34)针对“对2023年4月兵团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安可替代审计反馈涉及本部门的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
一是调整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各处室及单位主体责任,目前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是印发《兵团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立项审批、合同签订、聘请项目监理、履行审批备案等。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们将全面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对表兵团党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部署要求、对照新时代兵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路先锋的职责定位,保持政治定力,主动担当作为,持续加压奋进,推动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一是建立完善常态化、长效化整改工作机制,年内持续落实“三个一”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巡视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力度;二是局党组每半年研究审议一次整改推进工作,直至整改任务全部完成,并适时向兵团纪委监委报送后续整改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991-2358614;电子邮箱:731384663@qq.com。
(联系人:张天韶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电话:13999273425)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