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24〕13号)相关要求,我局决定启用交通运输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考核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考核管理系统
系统名称及网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系统(下称:兵团安管人员考核管理系统,http://xjbt.safetyams.cn/),交通运输部原安管人员考核管理系统已有的账号和密码不变。
二、事项办理
考核管理系统启用后,施工单位办理受聘单位变更、信息变更、证书延续、注销等事项,需在考核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不再受理线下申请。
三、证书管理
(一)考试申请
以企业为单位进行申请,登录兵团安管人员考核管理系统填写有关信息提交考试申请,参加统一考试。
(二)证书复审延期
原核发的考核合格证书,截止日期在2024年3月1日-11月30日仍然有效,可以继续申报延续。申办证书延续,需提交参加继续教育相关培训记录。对符合条件的,换发新的考核合格证书。
(三)证书变更及注销
1.需要办理考核合格证书个人或单位信息变更的,由安管人员受聘单位将《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变更、延续、注销申请表》及考核合格证书、安管人员身份证、工商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兵团安管人员考核管理系统。
2.需要办理考核合格证书注销的,由安管人员受聘单位或本人持《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变更、延续、注销申请表》及考核合格证书、安管人员身份证、离职证明等材料上传至兵团安管人员考核管理系统。
(四)受聘单位变更
安管人员进行工作调动,由安管人员新受聘单位将《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受聘单位变更申请表》及考核合格证书、安管人员身份证、原受聘单位离职证明、新受聘单位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兵团安管人员考核管理系统。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办理的样式表格,详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24〕13号)。
(二)过渡期间,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可由施工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保障每人每年不低于12学时,并提交相关培训记录。
(三)所有考核业务都必须填写个人承诺书,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准确,无任何虚假、伪造等内容。
(四)兵团交通运输局核发的考核合格证书信息可以通过考核管理系统公共查询平台进行查询(http://xjbt.safetyams.cn/)。
联系人:孙波,0991-2358635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pdf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pdf
3.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大纲.pdf
兵团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