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兵交规〔2023〕1号)自2023年3月1日试行以来,在规范兵团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程序、强化过程监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试行期间反馈意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我局对原试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限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背景
(一)试行总结。吸纳两年试行期间局有关处室、各师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二)问题优化。针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流程衔接、责任界定等条款进行细化完善。
二、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3月3日至3月16日(共14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意见请发送至xjbtjtjglc@126.com。
四、反馈要求
(一)意见需明确针对《办法》具体条款(如“建议第X条修改为……”),并简述理由或依据;
(二)单位反馈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请注明姓名、职业及联系方式。
附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兵团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