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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交通运输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

发布时间:25年07月22日07时35分 信息来源: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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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政策法规研究处

兵团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主体实施层级

检查类别

事项名称

1

公路路政类

依法对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市场的检查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二)依法实施公路建设市场准入管理,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市场实施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

兵、师

2

对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兵、师

3

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的检查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兵、师

4

依法对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履行公路养护、绿化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义务实施的检查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对收费公路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依法履行公路养护、绿化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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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道路运政类

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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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对从事道路运输及其相关业务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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