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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布尔津公路(S319线) 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一合同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6年05月09日11时07分 信息来源: 编辑:李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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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师北屯—布尔津公路(S319线) 升级改造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以兵交发〔2025〕99号批准建设,该项目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中央资金以外,其他资金由师市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路线起点位于北屯市东侧,与S688线第十师北屯市—182团一黄花沟公路起点相接,路线总体走向由东向西布设。途径龙兴西街、G3014奎阿高速、奎北铁路、188团、玉带河、既有S319线,终点顺接G217线阿勒泰至布尔津公路布尔津南互通。

2.2项目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项目路线全长96.230Km,其中主线长95.219Km,联络线长1.011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7/26m,分离式路基宽度2×13m。全线桥涵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房建、机电工程等初步设计涵盖的所有内容)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其工程等内容见下表:

标段号

桩号

长度(km)

工程内容

备注

第一合同段

K0+000-K30+000

主线路长度30km(含辅道623m),连接线1.011km

主线路长度30km(含辅道623m)、连接线1.011km、铁路桥、机电设备购置。

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交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第二合同段

K30+000-K65+000

主线路长度35km

主线路长度35km,、服务区、养护区。

第三合同段

K65+000-K95+218.863

主线路长度30.219km

主线路长度30.219km。

2.3主要工作内容

2.3.1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标段范围内施工图勘测设计,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防护、交通安全设施、沿线管理及服务设施(含外部供水、外部供电(如有)等工程)、交通工程(含收费、监控、通信、供配电、照明、隧道机电(如有)等)、景观、绿化、雪害化处理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工程,提交详勘资料(含详勘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负责;施工图设计经招标人组织相关单位审查后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临时结构、大型临建及重要施工方案安全性验算;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期及竣工前的后续服务等工作。标段范围内支撑本项目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各类专题研究专项报告的编制(设计)及方案评审、报批服务工作。

2.3.2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段范围内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沿线管理服务设施(含外部供水、外部供电等工程)、机电工程(含收费、监控、通信、供配电、照明、隧道机电等)、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景观、绿化、雪害化处理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3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文物评估工作、项目完工后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涉及占用生态红线的论证报告编制等,验收后的报备、核查、整改、专项验收等工作;配合完成自然资源、林草资源、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产权办理及相关迁改等相关工作。

2.3.4对施工图勘察设计及工程实施的全过程负总责:配合项目法人及地方政府完成征地拆迁、地方协调,配合沿线管理及服务设施(含外部供水、外部供电)、污水处理等全线基建相关的手续办理,符合环保相关部门要求。配合项目审计及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施工图设计批复后,允许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确保满足初步设计、技术标准、安全及环保的前提下,进行勘察设计优化、补充、完善、进一步节约用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该设计优化须按照现行规定进行审批)。

2.4计划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1126日历天。其中,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为签订合同后30天提交全部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工期1096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8月2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9年8月20日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提交全部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期限执行)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公路专业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完成一条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工程内容需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大桥工程,不包括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独立桥梁及公路养护大中小修工程)。注: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设计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至少完成一条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设计负责人业绩(工程内容需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大桥工程,不包括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独立桥梁及公路养护大中小修工程)。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完成一条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工程内容需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大桥工程,不包括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独立桥梁及公路养护大中小修工程)。

(4)施工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完成一条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业绩(工程内容需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大桥工程,不包括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独立桥梁及公路养护大中小修工程)。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一条单个合同段里程长度不小于30km一级及以上公路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工程内容需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大桥工程,不包括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独立桥梁及公路养护大中小修工程);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一条单个合同段里程长度不小于30km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工程内容需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大桥工程,不包括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独立桥梁及公路养护大中小修工程)。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可以共用。

3.4财务要求: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均需满足上述要求即可);

3.5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及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须分别满足前述要求。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按《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兵交发﹝2012﹞28 号)的规定完成备案;在兵团交通运输局网站上注册,并将企业及主要人员信息录入《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不限,应由施工单位牵头并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省级交通运输厅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单位;企业在3年内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3.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

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分法。

5、投标须知

投标单位须办理标证通手机 CA 移动证书或实体 CA 证书,通过“标证通”APP 扫码或插入实体 CA 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 《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6、招标文件获取

6.1.领取时间:2026年5月10日 00:00:00至2026年5月18日 23:59:59

6.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网上自行下载(https://ggzy.xjbt.gov.cn/TPFront/)

7、开标地点及时间

7.1开标时间:2026年7月10日 11时 00 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创天大厦)

8、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2、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2026年7月9日上午11时00分前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时与技术支持公司联系,以免无法完成招投标流程。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发布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http://jtj.xjbt.gov.cn/)上,请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否决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xjbt.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第十师交通运输局                          

地    址:北屯市龙山路306号   

联 系 人:第十师交通运输局综合科 张虎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06-3354396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地    址:北屯市龙山路306号   

联 系 人:胥冬

电    话:0906-332288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1栋6层-A

联 系 人:黄宇轩

电    话:1669923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