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第9号)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质量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交质监发〔2023〕140号)的有关规定,兵团公路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受理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延续的申请材料,组织专家组进行了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符合公路工程乙级等级要求。
现将评审结果于2026年8月21日至8月27日在兵团交通运输网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检测机构的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加盖公章,个人举报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0991-2358632
兵团公路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