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兵团交通运输局印发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单位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起草依据: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起草完成《管理办法》《实施办法》。
起草过程:4月15日,形成《管理办法(初稿)》《实施办法(初稿)》;4月22日,经周例会讨论研究,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4月25日—5月10日,向局内业务处室、各师市交通运输局征求意见建议,其中《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各单位均反馈无意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收集建议8条,其中采纳6条,未采纳2条,未采纳意见已向建议单位反馈并达成一致。5月24日,分管领导姬志峰同志召集相关人员研究讨论并修改完善后,形成此《管理办法(送审稿)》《实施办法(送审稿)》。经2024年第10次党组会审议通过,于6月6日印发《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并下发各师市。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由九部分构成,分别为总则、规划管理、建设资金、建设标准和设计、建设施工、质量安全、工程验收、法律责任、附则,对农村公路建设各环节做了明确要求。
《实施办法》主要由五部分构成,分别为总则、质量责任、质量监管、质量管控要点、附则,对农村公路建设期间质量管理工作做了详细要求。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