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兵团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引导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兵团交通运输局发布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相关内容,现就《实施细则》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4年2月,交通运输部出台《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规〔2024〕2号),对施工分包、劳务合作等内容进行了重新规定。2024年5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落地实施的函》(交公便字〔2024〕229号),要求各省及时完成省级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负面清单以及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等制修订工作。对此,我局制定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负面清单(2024年版)》。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分七章,三十一条,具体内容如下:
1.总则,共五条,明确了本实施细则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鼓励公路工程进行专业化施工分包的相关要求等。
2.管理职责,共四条,明确了兵团、师市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明确了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职责等。
3.分包资格条件,共两条,明确了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负面清单即不能施工分包的主体和关键工作。明确了分包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等。
4.分包合同管理,共四条,明确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指定分包。统一了施工分包合同的示范格式。强调了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分包管理制度和台账,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资金使用和分包人的行为等实施全过程管理,防止“以包代管”行为的产生;明确了分包人应当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自行组织分包工程的施工,并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等实施进行有效控制。
5.劳务合作管理,共两条,明确劳务合作的相关要求,统一了劳务合作合同的示范格式等。
6.行为管理,共九条,明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的情形,明确了依法纳税、业绩管理、农民工工资、信用评价等相关要求。
7.附则,共五条,明确了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分包人等有关定义,明确了本细则的解释部门和生效时限等。
相关链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