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兵团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构建完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新体系,规范监督行为,统一督查标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兵团交通运输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兵团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兵团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的通知》(兵交规〔2024〕5号)(以下分别简称《实施细则》《督查办法》)。现就《实施细则》《督查办法》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7年,交通运输部分别出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部令2017年25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部令2017年28号),其中部令2017年25号第二十五条首次提出工程质量核验有关要求,同时,2016年版《督查办法》在使用过程中也发现存在督查指标覆盖不全、扣分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对此,我局总结近年来督查和交工质量核验工作经验,制定了《实施细则》《督查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部令2017年25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部令2017年28号)、《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交安监发〔2016〕86号)。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细则》共八章,六十四条,内容如下:
1.第一章总则。共九条,明确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兵团、师市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职责范围划分。
2.第二章质量管理责任和义务。共十五条,强调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
3.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共十五条,强调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
4.第四章监督管理。共七条,细化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流程,明确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登记表、工程概况、质量责任登记表等资料样式,进一步规范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流程。
5.第五章监督检查。共六条,明确督查内容及方式。
6.第六章监督结果及处理。共五条,明确督查时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方式。
7.第七章社会监督与处罚。共五条,明确社会监督及处罚方式。
8.第八章附则。共二条,明确《细则》解释部门及施行时间。
(二)《督查办法》共五章,二十五条,内容如下:
1.第一章总则。共六条,明确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督查内容及组织形式等。
2.第二章督查分类和内容。共三条,明确督查分为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
3.第三章督查程序和要求。共六条,规定督查频次、督查程序和实体检测及被督查单位应提交项目资料等有关内容。
4.第四章督查结果处理。共七条,对督查结果通报、问题整改和处理措施等作出具体要求。
5.第五章附则。共三条,为师市交通运输局对农村公路及其他在建公路工程开展质量安全督查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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