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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发布时间:22年05月24日    信息来源: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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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设机构

 根据兵团交通运输局职责,兵团交通运输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督查督办、安全、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人事、老干部、信访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信息化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负责有关标准、产品质量和计量工作。统筹协调交通运输国际合作与交流有关事项。

(二)政策法规研究处(综合执法监督局)。

 组织依法行政有关问题调查研究,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信用体系建设。

(三)综合规划处(航空行业指导处、交通战备处)。

 负责编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中长期规划,组织或参与专项规划编制和协调工作;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负责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权限内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负责提出公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和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兵团航空行业管理指导职责,负责有关政策研究,组织编制有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兵团航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监测兵团航空行业经济运行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兵团航空企业安全运行,协调督促有关师市做好机场净空保护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航空应急、指令性航空运输计划的协调组织并监督检查。

(四)运输管理处(海事处)。

 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参与编制道路运输、枢纽场站和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城市客运及有关设施、运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道路运输;参与有关交通物流的政策研究,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兵团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道路运输企业、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和信用管理工作,指导水上交通管制、通信导航、救助打捞等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航空安全生产政策、制度、标准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有关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公路管理处。

 负责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公路建设、养护、路政、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兵团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审批、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指导工程造价、招标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负责起草公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建设行业安全监督。

(六)财务处。

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信贷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指导交通建设投融资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方式

办   公   室:0991-2358608        传真:0991-2332508

政策法规处:0991-2358611        传真:0991-2332496

综合规划处:0991-2358600        传真:0991-2313871

运输管理处:0991-2358617        传真:0991-2332481

公路管理处:0991-2358616        传真:0991-2332499

财   务   处:0991-2358624        传真:0991-2332493

办公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18—20楼。

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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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10:00-14:00,15:30-19:30(冬季);

节假日正常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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